番外+结局人在北大荒,养只熊崽去打猎沈军冯舒(酒剑成诗)剧情介绍_人在北大荒,养只熊崽去打猎精彩试读
一、故事梗概
1972年小兴安岭信阳屯,沈军从昏迷中醒来,本以为自己在西伯利亚被老虎重伤后死去,却发现身处当年知青下乡之地。他看到帐篷角落的小黑熊崽子,记忆逐渐清晰。他饿了,找到一个馒头,但嫌弃馒头的他看上了小黑熊崽子身下的玉米。他试图用馒头跟小黑熊崽子交换玉米,之后小黑熊崽子与他互动起来。他煮玉米时发现这一切过于真实,不像死后记忆。这时他看到一个类似游戏系统的面板,得知是“荒野猎人”系统,做狩猎相关的事可获取经验值。他本嫌弃这个系统,觉得自己凭借以往经验就已足够。他吃了玉米后仍觉饥饿,看到小黑熊崽子又动了吃肉的心思。这时冯舒来访,她是沈军前世的白月光,她来是因为听说沈军劳动时饿晕了。冯舒带来了碴子粥,沈军吃粥时尽显拘谨。之后沈军想通过炖熊肉招待冯舒,他拿起斧头准备杀熊,冯舒阻止了他。沈军尴尬之余,决定出去打猎。他用弹弓打到了几只飞龙,系统提示狩猎成功获得经验值。他带着飞龙回帐篷,看到冯舒和小黑熊崽子的互动后有些尴尬地离开去换粮食。他找到春花大娘,用飞龙换来了粮食、榛蘑和猪油。冯舒在帐篷外拔飞龙毛,沈军回来后心疼她在冷风中受冻,将她劝回帐篷,自己继续处理飞龙。他准备做飞龙炖榛蘑,在这个过程中冯舒提出想养小黑熊崽子,沈军最终答应。做饭期间小黑熊崽子吃了内脏后,沈军意外发现可与它签订宠物契约,他意识到小黑熊崽子的价值。饭做好后,冯舒对沈军的厨艺赞不绝口,吃饭时沈军发现冯舒很为他人着想,为了能让冯舒多吃点,沈军请求冯舒帮忙缝抗寒衣服,以每晚过来吃饭作为报酬。饭后,他们给小黑熊崽子取名依依,这时同帐篷的知青陈爱民回来,发生了一些小误会,沈军解释了想养小黑熊崽子的事,陈爱民表示同意。之后沈军送冯舒回大队部,两人之间有一些有趣的互动,冯舒说沈军是个好人,后又说想和他建立坚定的革命情谊。沈军回来途中遇到赵炮,赵炮请求沈军帮忙再猎一只飞龙给他女儿当嫁妆,沈军有些犹豫但最终答应。回到帐篷后,陈爱民表示想学打猎,沈军原本不想答应,但陈爱民很坚持,沈军只好同意带他进山下套子。第二天,沈军和陈爱民进山,陈爱民在过程中表现出对打猎的期待和兴奋,沈军带他做套子找兔子洞。之后他们在溪边休息吃东西,看到一只疑似獐子,后来发现是被猎户猎到的,陈爱民不懂打猎规矩向猎户搭话,沈军向他解释可能会引发的危险。另一边,两个猎户姓曹,曹正和曹耀伟父子俩谈论为何不给知青分獐子肉,途中他们遇到赵炮家的狗,之后与赵炮相遇又发生了一些寒暄和关于獐子肉的推让。沈军送陈爱民回屯里,陈爱民因之前的事愤愤不平,说要搞到钢丝让沈军打獐子,后来又说能搞到56半步枪,沈军拒绝了。最后他们看到一只飞龙,沈军用弹弓将其打落。
二、内容解答
问题1:沈军为什么会从认为自己已死到怀疑身处现实?答案:沈军醒来时以为自己在西伯利亚被老虎杀死,但看到知青下乡时熟悉的场景感到荒谬。后来他经历了很多真实的感觉,如饥饿、疼痛,还看到小黑熊崽子、煮玉米等真实场景,尤其是看到类似游戏系统的面板这种超现实的事情,让他开始怀疑这不是死后的记忆而是真正的现实。
问题2:沈军为什么一开始嫌弃“荒野猎人”系统?答案:沈军前世走南闯北,在西伯利亚养过熊,在南非与狮子搏斗,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狩猎经验,他觉得自己凭借以前的经验就已经足够厉害,不需要这个系统的帮助,所以嫌弃这个系统。
问题3:沈军为什么想要杀小黑熊崽子?答案:当时沈军的身体非常饥饿,他看到小黑熊崽子时首先想到的是它能提供二十来斤的肉,而且他作为老猎人对猎物没有太多同情心,再加上他想好好招待冯舒,在这个年代肉是招待客人很好的食物,所以动了杀小黑熊崽子的心思。
问题4:冯舒为什么阻止沈军杀小黑熊崽子?答案:冯舒天性善良,不忍心看到小黑熊崽子被杀,所以开口阻止沈军。
问题5:沈军为什么要找春花大娘换粮食?答案:沈军家里已经没有粮食了,他想招待冯舒,自己又没有其他办法获取食物,而春花大娘为人热情好客,他之前与春花大娘有渊源,所以去找春花大娘用飞龙换粮食。
问题6:冯舒为什么吃饭时只吃散乱的碎肉和一张贴饼?答案:冯舒是个很为他人着想的人,她知道食物来之不易,想给沈军多留一些,所以只吃了少量的食物。
问题7:沈军为什么拒绝陈爱民给他搞56半步枪?答案:虽然56半步枪可能会对打猎有很大帮助,但沈军担心陈爱民拿到枪后会起不必要的心思,比如去报复之前遇到的猎户,他觉得心怀利刃容易产生杀心,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拒绝了。
问题8:两个猎户曹正和曹耀伟为什么不给知青分獐子肉?答案:他们认为知青和他们不是同一类人,知青不是当地人,没有相应的关系,而且他们觉得家里肉不够吃,知青又没有张口要,按照他们的想法就不算破规矩,所以不想分给知青獐子肉。
问题9:赵炮为什么在村里很受尊敬?答案:赵炮是村里个顶个的猎人,他有丰富的打猎经验,曾经打过熊瞎子,还养了一群很有灵性的狗,在打猎能力方面非常出众,所以在村里很受尊敬。
三、小说点评
这篇小说具有多方面的优点。从情节设置上看,故事内容丰富饱满,融合了重生、系统、知青生活以及打猎等多种元素,情节发展跌宕起伏。例如沈军从认为自己死亡到重生到知青时期,意外获得系统,他的情感与行为在不同情境下不断变化,从想杀小黑熊崽子到把它当作宠物,这种转变充满戏剧性。人物塑造方面也相当成功,各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。沈军作为主角,他的豪爽、重情义以及对冯舒的爱慕都刻画得很细腻;冯舒的善良、温柔且带有一点天然呆的形象跃然纸上;陈爱民的青涩、莽撞也表现得十分生动。小说还生动地描绘了当时知青生活的场景,像饥荒时期粮食的珍贵,知青们劳动、生活的环境等,使读者能够深切感受到那个特殊年代的氛围。同时,打猎情节的描写增加了故事的趣味性和紧张感,如沈军打飞龙的过程描写细致,让人仿佛身临其境。整体来说,这篇小说是一篇很有吸引力的作品。
四:《人在北大荒,养只熊崽去打猎》沈军冯舒精彩内容:
人还没有碰面,曹正脸上已经堆满了笑意。
“赵炮。”
“曹老三?”光听声音,赵建军已经认出来人,拨开枯枝,上下打量曹正二人,“这是你家小子?”
听到赵建军问话,曹正堆笑点头,扭头瞪了一眼僵在原地的曹耀伟:“喊人啊,愣着干啥?”
“二大爷。”曹耀伟上前两步,稍有些怯懦的点头问好。
“你这孩子,没眼力见的。”曹正却是有些不满意,上手拍了一把曹耀伟的后脑勺。
这是村里人拉近关系的办法。
“哎,打孩子干啥。”赵建军连忙伸手劝阻,“你家小子,这么小就能跟你进山了,比我家那混小子可出息多了。”
“拍脑袋,打坏了咋办。”
“嘿嘿。”曹正挠了挠头,脸上露出朴实的笑容,顺着力道轻拍几下曹耀伟的后背,“进山这也是没办法的事,以后赵炮山里遇到了,多帮衬帮衬。”
“好说,好说。”赵建军点了点头,闲聊片刻便出声道,“就不耽误你们回去了,有空来我家里坐坐。”
“这都碰面了,要不我割俩獐子腿给嫂子送去?”曹正眼球一转,突然开口道。
“不要不要。”赵建军连连摆手,“你赵二哥哪儿还能要你的东西。”
两人又是推辞半晌,才相互分离告别。
曹耀伟羡慕看着簇拥着赵建军远去的狗帮,低声问自己的父亲:“爹,为啥二大爷没要,咱都得眼巴巴送啊。”
他还有些话尚未说尽。
赵建军跟那俩知青在这里的待遇,一个高到天上,一个低到泥巴里。
“你二大爷是村里个顶个的猎人。”曹正背起了獐子的尸体,闷着声甩下一句,“要你有他那本事,村里谁见了不得上赶着巴结。”
“爹,等等,我跟着搭把手。”曹耀伟没搭理这说教,抓着獐子后腿替曹正分担着重量。
他倒是也想跟赵建军一样,可这经验全是猎物喂出来的,他们父子俩连熊仓子都不敢摸,最多收拾收拾进了套的野猪。
就这经验,跟曾经打过山神爷的赵建军比起来,再过个十年也摸不着人家的尾巴。
话说两头,沈军在溪流处等了半晌,约摸着时间差不多了,就起身送陈爱民往屯里赶。
被原先沈军话吓怕了的陈爱民,一边走着,一边探头探脑警惕看向远处林子。
生怕不知道哪儿探出个黑洞洞的枪管。
看得好笑,沈军安慰道:“没事,照着脚程,人家说不定已经到屯里了。”
闻言,陈爱民原本警惕的神色渐渐消弭,他咽了两口唾沫,愤愤不平道:“不就是个獐子,沈哥,哪天你套到了,让兄弟我拿着去他们家门口炫耀炫耀。”
沈军失笑道:“草绳套獐子,你是准备给它加餐?”
兔子脑子小,中了套子只会一个劲往前蹿,但獐子可不一样,被草绳套住了大不了加个餐。
想要套这玩意,少说也得用两毫米的钢丝。
可沈军从来没想过弄这玩意,等以后打上飞龙,跟赵建军真正搭上了关系,他就能通过赵建军搞把土枪。
用枪,可比套子方便多了。
“草绳……”陈爱民拍了拍脑袋,嘿然笑道,“我倒是忘了这回事。”
两人走了一会儿,陈爱民却是越想越气。
这年头,下乡的知青总有股子傲气,尤其是他这种老一辈教育出来的。
刚来的时候,他连割麦子都不会,被村里人嘲笑半天,硬是憋着口气,手上水泡挑了又生,磨出了老茧。
直到现在,他比村里侍弄土地多年的村民割麦子速度更要快上一节。
“沈哥,我要能搞到钢丝……”陈爱民自认自己没有打猎的本事,所以他就把希望寄托到了沈军的身上。
还没等沈军摇头拒绝,就见陈爱民拍了拍脑袋。
“搞啥钢丝,沈哥,你会打枪不?”
闻言,沈军不由愣了下,抬眼上下打量陈爱民:“会是会,咋了?”
“我给你搞一把56半。”陈爱民脸上冒着兴奋的红晕,“到时候沈哥你把獐子一打,我提溜着去刚才那俩猎户院子外面转悠一圈就行。”
56半,全称56式半自动步枪,这年头民兵队里都有不止一把。
他好像想象到了到时候扬眉吐气的样子,两手攥成拳头,在半空中狠狠击打。
沈军以一种惊奇的眼神看着陈爱民,他却是想到了陈爱民现在的关系。
说不定,他真能搞出来一把。
沈军当真有些心动,想要顺口答应这件事,但很快他就是抑制住了心里的冲动。
“算了。”他遗憾的摇了摇头,“能弄到我也不敢用,到时候再说吧。”
枪这玩意,沈军自己拿着倒是放心,就怕陈爱民拿到之后起了不必要的心思。
心怀利刃,杀心自起,就看着陈爱民这样子,沈军真怕他拿了枪第一件事不是打猎,是去给前面俩猎户添堵。
“倒也是,这东西确实不安全。”陈爱民一下子萎靡不振起来,一边踢着石头,一边跟在沈军身后。
沈军松了口气,他真没想到,之后黄埔江的二把手,现在竟然是这个样子。
倒也不是他不想要枪,关键是要看枪是从谁手上拿的。
有着安稳的渠道不走,偏偏靠一个半大小子,万一途中出了点事,他哭都来不及。
这一插曲之后,陈爱民安分了不少,闷声跟在沈军的身后。
但是过了一会儿,他却又开始捅咕起了沈军背后:“沈哥,你看那树梢,好像跟咱们昨天吃的那鸡的羽毛差不多。”
“嗯?”沿着陈爱民手指方向,沈军抬头看去。
不高的枯黄树杈上,一只熟悉的灰色身影出现在他的眼前。
飞龙的脑袋埋在翅膀里面,缩成一个小球,好像正在睡觉。
“巧合?还是……”沈军若有所思看着一旁紧张到不敢说话的陈爱民,从怀里掏出一把弹弓。
有些人,天生运道就好,在东北猎人的口中,俗称山神爷赏饭吃。
脑海中这么想着,他动作却是没有半点犹豫。
在陈爱民紧张的凝视下,沈军手臂发力,弹弓紧绷。
“啪。”
一声脆响,树梢飞龙应声倒地。
与此同时,不远处传来狗叫声。
“汪汪。”